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,保证印章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、严肃性和安全性,有效维护和保障玖玖联合会的利益,经讨论通过,特制定印章管理制度。制度如下:
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章、法人代表人印章、财务章、发票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。
第二条 印章的管理要求
一、印章管理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。
二、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妥善保管印章,并经常检查。印章如有遗失,印章保管与使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,并立即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,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函声明,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。
三、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,遵守保密规定,严格照章用印,未进行用印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用印。
四、未经批准,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携章外出。
所涉用印事项必须携章外出方可办理的,须填写《用印申请》(附件1),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带使用。
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
一、使用印章,必须通过用印申请流程,填写《用印申请单》,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印。
二、建立《用印登记本》(附件2),对用印事项进行登记备查。
三、严禁在空白纸上用印。
第四条 凡违背规定者,擅自使用印章,应作为违纪违规行为,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大小,追究其责任。情节恶劣造成重大损失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